第九章 第五节 制度完善
意b较了解;必须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,能够调解纠纷。 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,陈默还特别注重监督机制的建立。他设计了一套完整的考核T系,定期对治安官和治安员的工作进行评估。对於工作出sE的,给予奖励和提拔;对於工作不力的,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撤职。 「师爷,您设计的这套制度确实很完善,」负责户房事务的钱文书看了方案後说道,「但我有一个担心,就是这些治安官和治安员会不会lAn用职权?」 陈默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:「这确实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。所以我在制度设计中特别强调了权力的限制和监督。治安官和治安员只有信息收集和调解纠纷的权力,没有执法权。重大案件必须上报县衙处理。」 「那如果他们在调解纠纷时偏私怎麽办?」钱文书继续问道。 「我设计了申诉机制,」陈默回答,「如果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,可以直接向县衙申诉。县衙会重新调查处理,如果发现治安员确实有问题,会严肃处理。」 经过反覆修改和完善,陈默终於完成了这套治安管理制度的设计。整套制度包括组织架构、人员选拔、职责分工、工作流程、考核监督等多个方面,形成了一个完整的T系。 林正源看了最终的方案後,非常满意:「陈师爷,你这套制度设计得很周密,我相信实施後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效果。」<